6月7日,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原副州长和新民因涉嫌受贿206万元被云南省检察院决定逮捕。目前,办案部门正加大力度,继续侦办和新民的其他犯罪事实。
5月27日,云南省检察院受理和新民涉嫌收受巨额贿赂一案。由于该案数额巨大、涉案人员多、案情重大复杂,为快速办理案件,办案部门突破常规办案模式,从立案到执行逮捕仅用了10天,刷新了云南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记录,在保证公正、严谨办案的基础上,提高了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
在侦破案件中,办案部门采取了“抓大放小,集中火力”的策略,先集中侦查力量调查数额较大、取证较容易的部分涉案事实,同时采用“联合办案”的方式,组织了3个州市8家单位调查取证,3天内完成了证据的收集、固定、调取工作。办案部门还加强与党委、人大等部门的沟通,立案侦查和采取强制措施的请示、批准工作均在一天内完成。
办案部门还打破常规,没有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于6月3日直接提请批准逮捕和新民。由于此时尚未对和新民采取强制措施,办案部门与侦查监督部门紧密配合,先行审查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并在和新民到案后,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分别进行讯问,完成了对案件的审查并作出了逮捕决定。据《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