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近日,由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安徽省烟草公司淮南市公司行政事业部副经理兼基建办主任郑某受贿一案,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郑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郑某在任职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贿赂现金56000元和一块价值8000元的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