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交纵火案震惊全国,嫌犯陈水总的作案动机也很快被查清楚了:警方在其家中查获遗书,证实陈水总因自感生活不如意,悲观厌世,而泄愤纵火。这个结论基本与此前网上流传的陈水总的“自白”相印证。而媒体调查更让人们对陈水总有了更为直观的认识:自私、内向、古怪、孤僻、“爱找碴”等等。(6月9日《新京报》)
诚然,一个报复社会的人总是有其性格基础的,陈水总用公交车上纵火这种极端疯狂的方式,戕害了47条无辜的生命,可谓丧心病狂人神共愤。造成嫌犯纵火动机的“生活不如意”,丝毫不值得同情。正如媒体所指出的,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权力和理由剥夺他人的生命,对反社会犯罪,谴责必须是第一位的。然而,愤怒的谴责总不能代替一切,在谴责之后,社会难道没有一点需要反思的地方?
必须承认,陈水总的生活境遇是挣扎在贫困线上的城市底层百姓的缩影:蜗居在狭小的生活空间里,谋生的途径又常被切断,为了户口、低保,不得不到处奔波上访,但总得不到解决,但屡遭碰壁之后,总难免对生活、对社会产生绝望感,极个别者甚至会滋生报复社会的念头。
当然不能要求我们这个社会能够面面俱到,毕竟社会的保障体系尚未发展到不存在任何死角漏洞的地步,但是,我们的某些制度安排的确存在着过于僵化的地方。在该事件中,我们也许找不到有关部门失职渎职的地方,毕竟,派出所少写陈水总年龄纯属陈水总的一面之词。但是,倘若有关方面在处理该事件的过程中能够多一份耐心,少一些推诿;多一些善意的言行,少一些冷言恶语,或许还不至于令陈水总愤懑难平,转而报复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