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一直在学籍所在的初中学校连续就读满2年(含符合条件转入、复学学生,中途不得到其他学校借读)、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省示范高中录取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根据省教育厅规定,从2012年初一年级起,只有一直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实际就读满3年的考生,中考时方可享受分配到该校的指标到校生指标。
完全中学直升生:完全中学直升生总数不得超过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总数的10%。
综合高中班:合肥特教中心综合高中班2013年招生计划80人,由学校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组织实施。
第一次招生录取后,合肥市教育考试院将公布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计划数,未录取的达线考生可参加补录。招生计划已完成的学校和已被普通高中学校或中职学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