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在医院住院,床位费该付多少钱?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头雾水。不过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医院病房床位价格从6月1日起实行省、市分级管理,病房床位的最高指导价以及加床打折等也有了明确规定。
新规将病房床位费分为普通、3人间、双人间、单人间、新生儿和门急诊留观床位费,按照床位费项目内涵及病房设施核定。普通床位费指4人及以上多人间的床位费。
“病房设施和服务水平低于床位费项目内涵及规定设施的,应降低床位费标准;高于床位费项目内涵及规定设施的,床位费也不得超过省定最高指导价。”省卫生厅表示,床位费价格已将医用垃圾、污水处理等项目纳入其中,医疗机构不得再行收取。
此次新规明确提出,医疗机构在核定的病房床位数之外原则上不得增加病床。由于治疗的需要,确需增加病床的,“在病房外(病房走廊)增加的病床,以不得超过同病区最低床位费的70%核定,并不得收取降温和取暖费。”
据介绍,医疗机构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床位费项目价格,对持有《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等住院的特困群众,应给予一定幅度的优惠,具体标准由各地研究确定。
6类病房床位费收取规定:
普通床位:不超过35元/床日 3人间:不超过45元/床日 双人间:不超过55元/床日
单人间:不超过120元/床日 新生儿:不超过15元/床日 门急诊:不超过20元/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