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行为
星报讯(叶翔 记者 赵莉) 不得向会员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严禁设立“小金库”……记者昨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日前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行为。
“如今,社团组织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不少社团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比如说,有些社团出现变相收费、搭车收费的现象。”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规定社团组织要严格规范会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捐赠收入等收费行为,不得借行政行为搭车收费;不得向会员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严禁设立“小金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