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设区的市规划区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省经信委主任牛弩韬作了关于《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 (草案)》的说明,其中规定,今后的工程建设都必须使用由水泥罐车装载的散装水泥。
若违反规定,将被严罚。其中,使用袋装水泥的,将责令改正,并可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现场搅拌混凝土或者砂浆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每立方米1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