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合肥、蚌埠、六安、芜湖、铜陵等五市成为我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城市,昨日,合肥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上,合肥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报告获得原则性通过。
哪些人能享受大病保险?起付线多高?如何办理?星报记者对这些关键问题进行了梳理。
疑问一 哪些人能享受 大病医疗保险?
根据合肥市的要求,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相衔接。
只要是合肥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都是合肥市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这些参保人员在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三个目录)内,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一个年度内个人自付的超过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的住院医疗费用将被列为保障范围。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资金来源为居民医保基金结余,2013年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30元/人。
疑问二 起付线是多少?
有这样一种算账,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判定标准。
根据合肥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2013年度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确定为2万元。
疑问三 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 能达到多少?
合肥市的大病保险将按照个人负担分段补偿,补偿比例为30%到80%。
市民可以用以下的方式进行计算,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三个目录),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一个年度内个人自付的超过2万元住院医疗费用,按照保障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高低,采取分段确定保险比例。
比如某市民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后,个人自付的住院医疗费用为3万元,扣除2万元的起付线后,将可以报销30%;而如果扣除起付线后的医疗费用超过50万元,报销比例高达80%。
疑问四 大病保险由谁承办?
大病医疗保险将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通过政府招标选定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
在招标结束后,合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将与中标商业保险机构签署保险合同,合作期限原则不低于3年。
疑问五 保险机构亏损 或者盈利怎么办?
中标的商业保险公司一个年度利润率不得高于保费的15%(含运行成本),因政策性亏损按医保经办机构和保险公司4:6承担。
疑问六 参保人员如何就医和结算?
参保人员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就医,按规定可享受大病保险报销的医疗费用,可选择单次住院报销或年度结算报销的方式,一个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只可选择一次单次住院报销,余下的费用在一个结算年度后合并计算报销。
疑问七 报销手续去哪里办?
医疗费报销由中标的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参保人员自行到中标的商业保险公司服务窗口办理报销手续,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获得的保费实行单独核算,通过参保人员医疗保险数据实时共享,在其服务网点,提供“一站式”结算服务。单次住院报销申请的承办保险公司应在20日内完成补偿,年度报销申请的应在30日内完成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