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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立法禁止为恐怖活动提供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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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5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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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立法禁止为恐怖活动提供资金
金融机构对涉及恐怖活动资金应立即冻结
 

综合中新社报道 我国拟立法禁为恐怖活动提供资金。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制定的《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对于涉及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应当立即予以冻结。

《征求意见稿》要求,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对于涉及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应当立即予以冻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提供或募集资金或者其他资产,不得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物质便利或者服务。

《征求意见稿》指出,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发现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的,应当立即予以冻结。对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与他人共同拥有或控制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且冻结当时无法分割或确定份额的,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一并予以冻结。

《征求意见稿》要求,因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对资金或者其他资产的冻结发生错误,或者财产损失的,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向当事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过错,导致对资金或者其他资产的冻结发生错误,或者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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