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报道 近日网上爆出“京城四少”王烁开豪车打人。记者昨日从北京东城法院了解到,此前王烁持枪案被判的是缓刑。据网友爆料,其在缓刑期间又两次伤人,但至今未被追究。
“京城四少”王烁持枪案
2010年12月17日晚,王烁驾车行至朝外大街时,与刘涛老公王珂驾驶的奥迪轿车因道路行驶发生纠纷。王烁持枪状物(已起获)从车窗指向王珂,随后王珂报警。而在汽车行驶至东安门大街时,王烁快速倒车故意撞击王珂的汽车,导致汽车起火。案发后,警方在王烁的居住地起获了涉案枪支、弹药。其中,经鉴定,有杀伤力的枪支为4支、气枪铅弹2000发、军用子弹6发。2011年9月,王烁被公诉至东城法院。
据了解,“京城四少”是指汪小菲、汪雨、王烁、王珂这四个人。王烁是商业巨富王志才之子。可能正是因为高调又多金,“汪王王汪”四少们的行为举止在外人看来总带着点张狂的意味。
服刑期间怎能街头伤人?
5月15日晚,有网友微博爆料“京城四少王烁开豪车打人”。其在微博中描述,王烁开豪车逼停另一辆轿车,并对车内男女动粗。该网友后来说明被打女孩的身份是北京某报记者。随后被打女记者也现身微博详述了事件原委,称在警方的调解下,王烁通过电话道歉,期间王烁还曾试图找人代为道歉。
网友在微博中透露,东城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王烁有期徒刑1年6个月;以故意损坏财物罪判处2年,合并执行3年,缓刑4年,考验期从2012年3月16日起。2013年4月13日王烁在北京东华门寻衅滋事,伤4人,其中一人轻微伤,至今未被追究;5月再次伤人。
此条微博也引起网友们的质疑,“如果王烁的罪名成立的话,他怎么还会在服刑期间在街头伤人。”据知情网友爆料称,“根据来自北京东城法院的消息,王烁持枪案被判的是缓刑。在被判缓刑后,其又两次伤人,一次是在一个物业公司将人打伤,一次是在路上将一记者及其老公打伤,真是京城恶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