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报刊发了《记者街头直击“中国式过马路”》的报道,引起市民的关注和热议。实际上,行人闯红灯的处罚规定早已有之,但在“凑够一拨人就走,与红绿灯无关”惯性思维下,规定几乎形同虚设。
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对于行人闯红灯,目前相关部门正在酝酿奖罚并举集中治理方案。
原因1 从众心理
在长江中路与桐城路交口,记者经常看到,红灯亮起有人等候,周围的人大部分也会等候,但只要有人带头闯红灯,即使原本在等候的人也会一起闯过去。
“只要有一个人带头,根本拦不住。”路口交通协管员称。
原因2 心存侥幸
记者在金寨路、永红路等路段发现,基本上每一个信号周期都有人闯红灯,少则一人,多则四五人,上下班、上下学高峰期时有20多人。单个闯红灯者大多会在人行道口稍作停留,左右看看没车便大步走过,根本不看信号灯。集体闯红灯者只看带头闯红灯者。
原因3 红绿灯设置不科学
在采访过程中,一些行人表示,他们之所以闯红灯,不能简单说是素质低,有时候跟交通基础设施不完备、设置不科学有关。
比如说,有些路段绿灯亮的时间太短,有时候才刚走到一半,已经亮起了红灯,不得不继续往前走。
措施 合肥酝酿奖罚并举集中治理方案
其实,行人闯红灯处罚早有相关法律依据。根据2012年10月19日修正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九条,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不过据合肥交警部门透露,目前很少对行人开出“罚单”,主要以警告为主,但目前交警部门正在同相关部门协商,酝酿出台一个奖罚并举的集中治理方案。
“经过一段时间的宣传、教育、纠正后,仍然执意不遵守法规的,再进行处罚,这种措施更加人性化。”一位一线交警认为,让所有交通参与者养成文明、安全的交通习惯才是最终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