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夺命周”给我们什么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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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夺命周”给我们什么警示?

黄齐超
 

14日,湖北宜昌沃尔玛超市,正在运行的手扶梯突然断裂,一名女士坠亡;14日,陕西西安,一名女士因为乘电梯踏空而坠亡;15日,广东深圳,一名女护士被电梯夹头身亡;16日,云南玉溪中医院,两名乘客被电梯卡住,其中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今日本报24版)

短短的三天,四人死于非命,“电梯夺命周”,是血的教训。每一起电梯致残致死事件,或许都有原因,但这样的事件,看似是一个个的个例,其实,偶然之中也有一定的必然。

我们知道,现在的电梯多半都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产品,它们相继进入生命的“大限”,虽然每年都有年度“体检”,但高龄电梯的安全事故往往事发突然,一旦发生事故,没有可预测性。电梯不是一般的日常用品,一旦发生了事故,就系着人命的安全;另一方面,大量的房屋公共维修资金由于手续复杂导致提取难,沉睡在管理部门的钱柜里,电梯的维修成为难题。

“电梯夺命周”,给我们什么警示呢?首先,对于公共场所的老旧电梯,管理部门应多增加几次检测,不能因为怕检测费用高而不愿增加检测次数,或者存在侥幸心理。要知道,一旦发生惨剧,付出的代价要远远超出我们的预期。其次,对于居民楼里的老旧电梯,物业公司应当简化提取公共维修资金,积极主动地提出维修申请,淘汰过于陈旧的电梯。第三,相关部门应当出台电梯的报废年限。由于没有明确、统一的报废年限,许多电梯超期服役,带病工作,这是电梯惨案的一大诱因。

可以明确的一点是:今后,电梯事故将进入高峰期,对于电梯公共安全,我们不能掉以轻心,或心存侥幸。电梯夺命周,给了我们血的教训,我们应当铭记。为了不让悲剧重演,质监部门也必须把“电梯安全”作为重点民生工作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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