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每十天就有四场会展
两次无故“弃签” 一年内不得投标
安徽农险“保护伞” 撑向水产养殖业
皖城镇居民 一年非消费开销6409元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5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两次无故“弃签” 一年内不得投标

王琳 记者 丁林
 

星报讯  中签企业无正当理由放弃资格的,将遭最严厉惩罚。记者日前合肥招投标中心2013-2014年度定点库单位宣贯大会获悉,两次无故放弃中签资格的单位,除了取消定点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外,还将面临1年以上被限制投标的资格。

每年进入招投标中心的项目中,有相当部分预算较小的“小额工程”。由于金额不够大,往往不受重视,久而久之,也即成了贪腐的“温床”。同样,从提升工作效率的角度考虑,合肥成立了定点库招标,通过建库的方式吸引优秀的设计、监理及施工企业。不过,这些“库员”也被套上了很多“紧箍咒”。比如,一旦不按规定履约、确实存在弄虚作假,定点资格就将被取消,而且后续投标的资格也将被停止。

进入定点库也并不意味着进了“保险库”还体现在,不得无故放弃中签的资格。新出台的定点库管理暂行办法说,第一次无正当理由放弃中签资格的单位,要给予书面警告、记录不良行为等处罚;而无故放弃两次的,不仅要取消定点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更严重的惩罚还在于其将失去1年以上进入招投标中心投标的资格。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