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房贷高了、人情费重了、赡养的成本大了……记者从省统计局获悉,2012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非消费性支出6409.1元,占了总支出的30%。
“我省城乡居民每年新增的收入,大部分用来满足其日常消费需求,其中农民更是如此。”省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建立消费支出与收入间的相关关系数量模型来看,我省农民纯收入每增加1元,农民消费支出平均约增加0.801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增加1元,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平均约增加0.6884元。
事实上,除了消费性支出,安徽人的房贷、赡养、人情费等非消费性开销也在增大。据统计, 2012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非消费性支出6409.1元,占总支出的30%;而农村人在这方面的开销要小一点,非消费性支出仅为3006.6元,不过,这也占到总支出的35.1%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