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民政厅获悉,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
意见中明确表示,我省除了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的社会组织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皖代表机构外,其他各类社会组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民政部门实行直接登记。这意味着社会组织的登记注册,不用再像过去一样东奔西跑。
按照规定,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强与社会组织的信息沟通,在制定政策、实施重大决策等过程中,注重广泛听取社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社会组织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度。甚至在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也可适当安排社会组织代表,在政协增加社会组织方面的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