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消费者深恶痛绝的地沟油,食品公司竟堂而皇之地大批量生产。5月14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地沟油的犯罪案件,除1个被告单位凤阳县花香清真食品有限公司外,花某、马某、陈某、耿某、刘某、潘某、徐某、顾某……共26名被告人挤满了被告席。据了解,这条“产业链”共生产出两千多吨地沟油,销往北京、上海、重庆等多个省市。
食品公司干起地沟油勾当
2005年5月25日,花某在凤阳县注册成立“花香清真食品有限公司”。2008年,该公司取得生产食用动物油脂的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开始生产火锅油对外销售。
2011年6月,该公司迁址至凤阳县临淮镇浙商工业园区,在利益的驱使下,开始用非食用原料生产食用火锅油,干起了地沟油的勾当。该公司“领导班子”积极参与:法定代表人花某指挥、安排该全部经营活动;马某为生产厂长,负责对采购的原料牛油进行验收、卸放,组织原料生产火锅油;陈某为副总经理,负责采购原料牛油;主办会计耿某,当花某不在时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帮助采购和销售。
主动到小作坊“上门收购”
为降低成本,自2011年6月17日至11月18日,该公司大量采购顾某、王某、潘某、钟某、蒋某、卢某、王某(均另案处理)等20多人生产的非食用熟牛油。这些小作坊均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具备生产食用油脂条件。采购来的原料除作为食用原料油使用外,该公司还转手加价销售给其他食品企业当作食用原料油使用。
公司服务“到位”,除了敞开收购外,还主动到小作坊“上门收购”。应对相关部门检查,他们也“自有一套”,耿某按照公司要求,制作了虚假的采购、生产、销售台账,以应付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蒙混过关。
2600吨地沟油流向多省市
据了解,凤阳县花香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累计销售火锅油、熟牛油2638多吨,销售金额2460余万元。销售到北京熊杰、上海鲍玉华等三十余家食品批发市场以及重庆等地,仅销售到重庆邦明食品有限公司火锅油、熟牛油就达1040多吨。
记者获悉,本案被告分别来自重庆、安徽、江苏、浙江、江西、福建、湖北等地,除花某等人外,均为个体从事炼油厂、油脂厂的私人作坊。
鉴于案情复杂、被告人数众多,整个庭审预计将持续到5月17日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