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年近七旬的老人陈某,因盗窃200多套亮化地埋灯,日前被黄山市屯溪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12年11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陈某在屯溪区多处景观绿化带,分批盗窃亮化地埋灯200多套,将盗窃的亮化地埋灯敲碎,将铝、不锈钢圈等以废品卖至收购站。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的亮化地埋灯价值为639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