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2013年度廉租住房保障新准入审核程序全面启动,计划在7月份,开始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和开展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摇号分配工作。新的准入审核程序,明确了廉租住房保障新申请、准入审核程序的操作规程。
申请合肥市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为本市市区居民户口;申请家庭收入、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合肥市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保障标准;2013年标准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含)8840元/年、736元/月;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含)16平方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抚养关系。未婚者应与其父母共同申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无直系亲属的未婚者,可以单独申请廉租住房。
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社居委领取并填写《合肥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合肥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审核审批表》,签订住房保障申请承诺书,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在经过社区受理、核查后,提交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各街道(乡镇)应组织人员对申请家庭开展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函索证、查档取证以及评议等形式进行初审,合格后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15日)。
当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户数多于廉租住房可配租套数时,摇中当期廉租住房可配套租数范围以后号数的申购家庭进入轮候。轮候期间,申请家庭收入等情况发生变化,申请人应该及时告知相关部门,经审核后,合肥市保证性住房建设发展中心进行变更登记,不再符合条件的,由合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中心取消资格。保障对象隐瞒或伪造住房、收入等情况,单位为保障对象出具虚假证明的,由有关部门对承租人和直接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