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一次普通的包皮手术后,不到30岁王强(化名)因伤口恶化,最终部分“命根”被切除。这件事如同晴天霹雳沉重地打击了已婚的他,为此,他将为其做包皮手术的合肥市中山医院和为其进行后期治疗的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告上法庭,索赔40余万元。昨日上午,包河区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此案。
王强称,2011年9月6日,他因包皮过长前往合肥市中山医院就诊,经诊断为:包皮过长。当天,医院为他进行了包皮环切术,术后给予抗炎及微波照射。当天下午5时许,他发现,生殖器出现肿胀,但院方没有给予处理;次日,肿胀加剧,院方给予间断性拆线,高渗盐水外敷,微波照射;但第三天,肿胀继续,院方给予针刺水肿部位减压,利尿,微波照射处理,但症状仍持续加重。
同年9月13日,他转入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疗,住院26天。见病情没有好转,同年11月15日,忧心忡忡的他又到了外地某医院治疗,经诊断为,阴茎部分坏死,并于次日进行了阴茎部分切除术。
他认为,合肥市中山医院为创收,对简单的包皮环切手术后使用微波照射,致使局部严重水肿,无法治愈,是导致其阴茎部分切除的直接原因,应负损害赔偿责任。而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的治疗方案明显失误,出院时无出院指征,未明确告知复诊时机且未进行必要检查,其行为有过错,也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为此,去年10月,王强起诉至法院,向两家医院索赔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40余万元。据了解,已婚的王强与妻子感情非常好,一家人原本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但因手术切除了部分“命根”,生活受到很大影响。
据悉,第三方鉴定机构已对此次手术进行了司法鉴定,对各方的责任也予以认定。昨日上午,包河区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此案,庭审中,被告方表示,愿意按照司法鉴定的结果对王强进行赔偿。因案情复杂,此案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