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区中小学学区有望6月3日公布
今年择校生比例从5%下降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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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中小学招生方案”公布 ,与去年比有六大变化
今年择校生比例从5%下降到4%

记者 桑红青
 

合肥市中小学择校生比例下降到4%,严禁各校私设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合肥市引进的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子女可实现就近入学……昨天,《2013年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中小学招生方案”)正式公布,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合肥市中小学招生出现六大变化。

变化1 择校生比例从5%下降到4%

每年初中、小学入学报名时,择校都会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合肥市教育局基教处处长吴庆防表示,合肥市市区及县(市)城区择校生比例由2012年的5%下降到4%以下。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跨行政区招生,严格控制跨学区择校,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捐资助学费用。

各校招生结束后要把招生结果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及时公告,各类学校不得擅自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不得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各学校学生分班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特长班等。

变化2 随迁子女入学定点学校再增20所

吴庆防说,今年合肥市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定点学校又增加了20所,定点学校从去年的175所增加到195所,并且降低了入学门槛。其中合肥市经开区今年率先取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定点学校,所有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经开区社会发展局统一报名,由该局统筹安排至相对较近的定点学校就读。

变化3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门槛再降低

依照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在合肥市的暂住证或居住证(1年及以上)、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务工劳动合同、户口簿和身份证(升入初中的学生,报名时还应出示小学完成证书或经过学校盖章的学籍表),统一到暂住证或居住证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合肥市往年规定,经商证明或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务工证明均要求1年及以上,合肥市今年不再规定时间限制,只要能提供务工证明和经商证明均可以在合肥市安排入学。另外,今年新增了居住证内容,以配合居住证和暂住证的顺利过渡。

变化4 新增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子女可就近入学

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合肥人才特区”的实施意见》精神,合肥市引进的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子女,凭相关证明材料,与本行政区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此项政策是首次明确。

变化5 民办学校录取时间延长一周

据吴庆防介绍,今年对各县(市)、区内所辖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应相对统一。肥东、肥西、长丰、庐江4县和巢湖市辖区内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自行确定。合肥市市区民办学校的招生报名时间为6月8日-9日,6月20日前完成录取工作。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在所属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于6月15日-16日采取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新生。严禁通过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录取新生,严禁超出教育部门核定的招生人数招生。

变化6 各类学校报名时间统一规定

吴庆防说,合肥市各区的初中、小学学区内集体报名时间、单报考生报名时间等都没有做具体规定,由各区自行确定报名时间。今年合肥市教育局对各区小学、初中学区内报名时间进行了明确,并且对单报考生时间进行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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