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综合报道 今年3月,为救母亲,河南邓州市13岁少女闫倩玉毅然冲进烈焰滚滚的火灾现场,造成全身严重烧伤。因伤势过重并引发感染,医生还是没能留住小倩玉的生命。在救治期间社会各界爱心捐献的近200万元善款该如何处置?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闫倩玉是河南南阳邓州市彭桥乡柏林村人,今年只有13岁,3月17日11点左右,正在自家楼房屋顶玩耍的她突然看到二楼母亲的房间冒出浓烟。想到母亲正在屋内,闫倩玉马上一边呼喊一边向屋里冲去,刚进屋门,无情的烈火就扑面而来。母亲最终得救了,而小倩玉全身95%的皮肤却严重烧伤。小倩玉的孝心和坚强感动了很多人。治疗期间,社会各界纷纷慷慨解囊,收治医院河南大学附属南石医院为她设置的捐款账号共接到善款2575847.14元。
由于烧伤面积太大,在治疗41天后,闫倩玉还是离开了人世。据统计,小倩玉治疗期间医疗花费总计58万元;殡葬善后费用3500元,剩余197万多元,占捐款总数的76%。5月2日,南石医院准备将剩余款项成立“闫倩玉贫困儿童救治基金”,存放有关慈善机构。
当受助人去世后,善款该如何使用才合法合规呢?据了解,按照我国现行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以任何名义设立募捐组织或募捐机构,涉及社会募捐的款项应当报经民政部门批准。南阳青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春雨认为,医院无权设立基金,应及时返还捐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