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近日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联合发文,落实社保费缓降等政策,确定了岗位补贴办法,切实为企业减负。
岗位补贴的享受对象为已经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并承诺1年内不实施规模性裁员的重点帮扶企业,岗位补贴执行时间为2013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