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也不得“酒驾”
今起征集水上交通管理意见
记者昨日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安徽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将从今日起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热心读者可通过:登录省政府法制办网站(www.ahfzb.gov.cn);电子邮件(xyt@ahfzb.gov.cn);热线电话(0551-62602523,0551-62870356)等方式和立法专家进行交流。
草案规定,船员不得:驾驶不具备载客条件的船舶载运旅客;超限、超载、超速、超时、超越航线、航区驾驶船舶;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仍从事航行、停泊和作业,或者在船工作期间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宣煜婷 记者 祝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