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省立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宏康药房因标价不规范,被合肥市物价局处以5000元罚款。合肥市物价局提醒广大商家,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而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也要看清楚标价,明白消费。
日前,合肥市物价局接到群众举报,安徽省立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宏康药房不按规定标价。经调查核实,该药房销售的药品,均没有使用物价部门监制的标价签,且价签未标明药品产地、规格。
据介绍,该药店的行为属不按规定的内容、方式标价,使用未经物价部门监制的标价签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合肥市物价局责令该药房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该药房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