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根据《合肥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合肥市于2012年12月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标准对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了动态等级评定。合肥市共有487家餐饮服务单位被评为“2012年度优秀等级(A级)”称号。其中,193家学校食堂获得A级单位称号,本科院校学生食堂全部达到A级标准。
通过实施量化分级管理,极大地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促使其在硬件设施上加大投入,并自觉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希望获得A级称号的单位继续加强行业自律,进一步完善本单位食品安全软、硬件设施,为推动合肥市餐饮行业卫生管理水平更上新台阶作出表率作用。
合肥市卫生监督所提醒广大消费者,为了保证身体健康,外出用餐时可以根据餐馆门口不同的等级判定该餐饮单位的基本食品安全状况,选择A级或张贴“笑脸”的单位就餐,以保证就餐食品安全。不要在无证食品摊点、饭店选购食品及就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