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三点,手持管制刀具,残忍杀害熟睡保安,疯狂劫走价值350余万金器。
4月18日上午,震惊全国的庐江“4·8黄金大劫案”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吴某涉嫌抢劫罪受审。庭审中,情绪激动的被害人家属,因用“异物”砸被告泄愤,而被带离法庭。
动机:为买房结婚
被告吴某,今年50岁,安徽省枞阳县人,小学文化程度,无业,偶尔在工地干活。被带进法庭时,吴某表情凝重,满脸的花白胡须,显得很沧桑。
据了解,吴某曾因伪造国家货币罪,1983年在江西九江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以及1994年,因在厦门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1998年3月31日刑满释放。
法庭上,吴某陈述,其抢劫金店,根本原因就是缺钱结婚。记者了解到,此前吴某在公安部门笔录中供认,他与前妻离婚后,找了一位女友晓兰(化名),两人在合肥同居。
然而,因经济困难,女友的父母反对双方在一起。后来,晓兰去了深圳打工。于是,吴某决定“铤而走险”。
采点:案发前考察“地形”3天
2012年4月3日下午,吴某途经庐江县见到路边多家金店,遂起意窃取。为确保不“失手”,吴某在作案前仔细观察“地形”3天,最终将对象锁定在有一个后窗的周大生珠宝店。
4月6日夜,吴某试图剪开周大生珠宝店后窗,却因没有剪断而放弃行窃。不甘心的吴某,在4月8日凌晨1时许,戴着从服装城垃圾堆捡来的假发、头套和手套,再次来到周大生珠宝店后窗,用管钳、管剪剪断栅栏,翻窗入店。
罪行:杀害保安掠夺300万金器
进入周大生珠宝店,吴某在店内大堂里,发现打着地铺熟睡的保安王某。庭审现场,从检方调出的视频中,记者看到,2012年4月8日凌晨3点21分,吴某在与地面熟睡的王某距离2米左右处停下,停留5秒后,吴某挪步缓缓靠近王某,2米左右的距离,吴某却用了30秒。
庭审中,吴某称,他当时考虑,如果退回去,一旦造成声响可能不好逃脱,再加上面对黄金首饰又不甘心。最终,他用折叠刀猛捅王某的颈部,之后撬开7组柜台,装了大约十几斤的首饰后,从后窗爬去。
摆阔:对家人、女友称炒股赚钱
案发后的几个小时,吴某给在深圳打工的女友打了电话,让她回合肥买房结婚。
晓兰回到合肥后,吴某以炒股赚钱为由,给了晓兰一部分金饰。随后,吴某在深圳、枞阳老家几处金店换得十几万现金,其余部分赃物分别给了父母和晓兰代为保管。
警方破案后,在吴某父母的菜园里发现被埋的1斤多首饰,在晓兰的租处发现大量首饰。此外,吴某用换来的钱,为前妻买了一万元的保险,同时,还宴请了岳父岳母,并当众给了岳父一个金戒指和2.8万元的彩礼钱。
庭审:被害家属投掷“异物”泄愤
法庭上,当吴某开口回答公诉人询问时,坐在旁听席的被害人家属,突然情绪失控,向吴某投掷“异物”,并大声怒骂。经目测,投掷物3厘米大小,可能为碎铁片等物。为了维持法庭纪律,该家属被法警带出了法庭。
经鉴定,死者王某系被他人用单刃刀具刺切断左侧颈总动脉,左侧颈内静脉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周大生珠宝店被劫554件物品,价值人民币350余万元。
检方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剥夺他人生命后劫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被告最后的陈述中,吴某向法官请求允许其见父母一面,法官当庭表示会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