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用水高峰期即将来临,饮用水安全又一次成为民众关心的焦点。省卫生厅昨日公布了《2013年安徽省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新规显示,我省将加大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力度,从城市市政供水管道流出的水,需要完成90多项监测指标,“原先只要检测40多项。”
“与过去最大的不同就是,今年加大了对城市市政供水出厂水的监测指标数。”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饮用水与学校卫生监管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往年城市市政供水出厂水只需要进行40项常规指标监测,而今年要求进行90多项全分析监测。“国家规定的指标是106项,但结合我们省的实际情况,有些指标如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暂不作要求。”为什么?“比如放射线性指标的检测,与核能发展有关,安徽这边还没有核能,所以暂时不要做检测。”
据悉,我省每个市级、县级监测区域内的市政供水全部纳入国家监测网,广德县、宿松县、庐江县等15个县级区域今年首次被纳入国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网络。
城市饮用水包括市政供水、自建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城市饮用水中,市政供水的出厂水纳入国家监测网,每个市政水厂设置1个出厂水监测点。
对于城市饮用水中市政供水的末梢水,俗称的“水龙头水”,省会城市城区设置40个末梢水监测点,地级市城区设置20个末梢水监测点,县级政府所在地城镇设置10个末梢水监测点;其中,学校末梢水监测点设置比例,应不低于本监测区域末梢水监测点设置总数的10%。
“承担水质实验室检测的机构,必须通过计量认证或国家实验室认可,建立实施全过程质量保证措施,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使用快检设备开展现场水质检测,必须经过仪器校验。”工作人员说,监测频率为丰水期、枯水期各一次,相关水质信息将定期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