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29人未领取,金额达15万,最多的一个人近4万元”,昨日记者从合肥市蜀山区三里庵街道获悉。由于许多参保居民不了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次报销政策,导致自己的受益被“遗忘”。
一居民二次报销3万多
4月15日上午,在蜀山区三里庵街道西园新村内,许多居民围在街道布置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次报销金领款宣传台前,咨询相关报销政策。记者现场了解到,家住梅山路社区的一位大姐通过二次报销,将可以领到38389元的治病钱。
据了解,由于在参保时未仔细研究相关条款,许多参保居民都不了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次报销政策。三里庵街道社会事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发放的二次报销金是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享受期内,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属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其金额超过2011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50%以上的部分。
看看二次报销关键词
名单查询:享受二次报销政策的人员名单和金额可以登录合肥市人社局网站(www.ahhfld.gov.cn)或各区人社局。二次报销无需个人申请,由医保联网结算系统自动统计。
具体结算:二次报销金额由市医保中心统一拨付至徽商银行合肥科技支行(亳州路58号,柏景湾西大门),已在医保中心报销过的居民医保药费患者,二次报销的费用将直接汇入患者的徽商银行卡。
初次享受:未报销过的患者则需要凭身份证原件直接到该行领取二次报销的银行卡。
报销对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未成年人和无工作的居民(特别是老年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保障的医疗保险制度。2012年6月,合肥市出台新政,报销比例也是逐年在提高,现在又建立住院医疗费用二次报销制度,是合肥市重点民生工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