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对于闯祸的“武疯子”,警方多因其无刑事责任而免于处罚。而今年实施的新刑诉法,对“武疯子”行凶作出规定,在确认精神病人具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等情况下,将依法对其强制医疗。4月12日,记者从长丰县人民法院获悉,合肥首例强制医疗案审结。
2012年12月9日上午,被申请人方某某手持铁锤到长丰县罗塘乡徐庙街道,对长丰农村商业银行徐庙支行物品进行打砸。经鉴定,方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