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昨日已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将择日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志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该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对动车事故负主要责任
刘志军曾担任铁道部部长,2011年2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免职。
2011年12月28日上午,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了对“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决定: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负主要责任,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另案一并处理。经查,刘志军滥用职权帮助他人获取巨额非法利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和贵重物品;道德败坏;对铁路系统出现的严重腐败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刘志军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
2012年11月4日,十七届七中全会审议通过中纪委关于刘志军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作出的给予刘志军开除党籍的处分。
道德败坏玩弄多名女性
2012年8月3日 铁道部内部通报刘志军六大问题,既包括涉嫌收受贿赂等经济问题,又包括政治问题和个人道德品德问题,其中多项问题与山西女商人丁书苗有关。
通报中最严厉的一项称,刘志军涉嫌为丁书苗谋取中标了30亿元的项目,对中间人在工程投标活动收取咨询费知情,对丁书苗控制的高铁传媒在世界高铁大会上收取施工单位1000万元赞助费知情。
刘志军的问题还涉及涉嫌收取铁路局四名干部贿赂,以及收藏一定数量的现代名人字画。此外,内部通报称刘志军道德败坏,玩弄多名女性,有三名即为丁书苗介绍。刘志军还曾委托丁书苗为前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的案件活动关系,为自己转任地方官员活动关系等。 综合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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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相关规定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犯滥用职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