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国土局获悉,《合肥市国土资源管理规定》(试行)已发布。根据规定,所有独立选址建设项目在用地报批前,必须具有用地预审意见。下列项目禁止占用耕地:机动车交易市场、家具城、建材城等大型商业设施项目;大型游乐设施、主题公园(影视城)、仿古城项目;低密度或者大套型住宅项目(指住宅小区建设容积率低于1.0或者平均住房建设面积超过120平方米的住宅项目);赛车场项目;公墓项目;机动车训练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