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口凑够一拨人就走,与红绿灯无关。这种行人无视交通法规过路口的现象被称为“中国式过马路”。北京交管部门将依法严管此类违法行为,“带头”闯灯的行人将面临罚款,对于态度蛮横、拒不服从纠正,有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甚至是袭警行为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4月9日《新京报》)
“中国式过马路”很厉害,也很危险,武汉路口半小时497人闯红灯 ,小学生称心惊胆战。显然此现象颇具普遍性。这表明“中国式过马路”已经到了不得不治的地步,但如何整治,显然是少不了罚款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论是杭州、温州,还是北京,开始实施对闯红灯的行人进行罚款是一种整治手段,不应该受到质疑。不过,罚行人,有着现实的难度,因此,需要刚柔并济,否则可能适得其反。
一方面,需要做好硬件整治工作。比如,行人难忍长时间红绿灯。比如有的要等红灯约2分30秒,这么长时间谁受得了?同济大学相关课题组研究显示:我国行人可忍受等待时间约为70秒到90秒。行人等待时间超过70秒后,行人开始慢速前进,寻找其他位置等候,等候超过90秒,行人过街信号灯作用趋于零,行人过街将处于不可控局面,就会导致闯红灯等行为。 此外,还有道路分配等问题,换言之,就是让硬件建设到让行人没有理由闯红灯为止;另一方面在执罚时要体谅到特殊人群,比如行动不便的老人;比如来自农村的农民,他们在首次闯红灯时,就该以教育为主。
其实,罚款也绝非是长久之计,毕竟交警要付出的警力和精力太多,而且如果整治变成一阵风,一旦执法延缓,则很可能死灰复燃,甚至更加凶猛。我觉得,在罚款的同时,更要有其它相关的整治相配合。该在技术上进行整改的马上整改,该在道路上进行重新调整的马上调整。最怕的是,只将罚款当成唯一的手段,只是想着能够罚到一些钱,且收到一些效果,变成“书面上的政绩”,然后就不了了之。那样,还不如不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