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2月3日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桃园煤矿发生突水事故(本报曾报道),有相关责任的18人近日被处理。
2月3日0时20分,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桃园煤矿南三采区1035切眼掘进工作面发生突水事故,造成全矿井被淹,1人失踪。
4月1日,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依法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向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发了《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桃园煤矿“2·3”突水事故处理意见的批复》,共处理事故责任人18人,其中,处理副总工程师以上管理人员9人;罚款41.4万元。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防治水安全技术管理不到位、现场应急处置不当导致的较大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