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刻公章,伪造公文,某测绘公司聘用的四人开始对六安市82家企业进行敲诈,至落网时共敲诈现金137950元。近日,寿县法院审结该起冒充政府公务人员诈骗企业财物案。
2012年3月,安徽某测绘公司在六安市开展地图信息采编工作,临时招聘被告人薛某某负责该图广告征集业务。薛某某带领被告人王某、徐某等人到六安市所属各县区轮窑厂、建材厂征集广告,但企业老板都不愿意做广告。
为搞到钱,薛某某从市场上购买了非公司专用票据,并利用工作之便偷盖上本公司发票专用章,私刻了“六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公章,伪造“关于编制六安市区县乡镇轮窑(建材)厂摸底排查文件”和“摸底排查登记表”等材料,制作了“规划采编专用车”标志牌,租用被告范某某的轿车。
2012年4月26日起,薛某某带领王某、徐某或指使范某某、王某冒充规划局工作人员,到霍邱、舒城、裕安区、金安区及寿县等地,以收取规划测绘费为名向多家轮窑厂、建材厂索要钱财。
至2012年7月12日,薛某某等人采取以上方法,共骗取现金137950元,被骗企业82家,另有13家企业对其身份产生质疑,使薛某某等人诈骗未能得逞。
根据四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悔罪表现,法院分别判处四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