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丁雷 李菲菲 记者 马冰璐)因父亲张飞(化名)给的抚养费只有120元,不够支付生活费、教育费等支出,合肥某中学学生张晓(化名)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增加抚养费。近日,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判决张飞每月支付张晓抚养费350元,并承担50%张晓的医疗费、择校费等,直至他年满18周岁止。
2002年,张飞离婚,儿子张晓由他抚养,前妻每月支付120元抚养费,但因他工作繁忙,离家较远,儿子一直随前妻生活。2010年,张晓变更为由前妻抚养,他每月支付120元抚养费。
因物价上涨,加之张晓进入某中学读书,生活费、教育费大幅提高,120元抚养费已远远不够。为此,张晓在交涉无果后,将父亲张飞告上法庭,要求抚养费增加至每月400元。
庭审中,张飞称,儿子抚养权归他时,前妻每月支付120元抚养费,当时他曾与前妻协商提高儿子抚养费,但遭到拒绝。而儿子就读的某中学为私立学校,是前妻单方面决定的事,他还支付了一半入学费用。所以他不同意增加至每月4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每月120元抚养费确实不能满足张晓的必要生活支出,但他主张的400元过高。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张飞每月支付350元抚养费,并承担50%的医疗费、择校费等,直至张晓年满18周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