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日从合肥市政府法制办获悉,该市欲对目前正在实施的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进行修改。
草案规定:城市道路应当栽植行道树,行道树应当选择适宜的树种,胸径不得小于十二厘米;擅自砍伐、移植树木的,责令停止侵害,按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并处砍伐、移植树木每棵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最低不少于每棵一千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