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限购区颇显“淡定”
合肥经济,年内全面“摸底”
6市1区或将“重振雄风”
发债企业失信将列入“黑名单”
高新区最大单笔 项目贷款成功投放
“三年限涨令”后,国内景区再现涨价潮
信用卡分期手续费开打“价格战”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4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发债企业失信将列入“黑名单”

记者 丁林
 

星报讯  我省企业要建立债券信用档案制度。记者昨日从省发改委获悉,全省各地对于有失信记录的发债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将视情况列入“黑名单”。

省发改委要求,今年6月底前,各市要制订发债企业及其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等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信息目录,建立完善信用档案,并接入安徽省企业债券风险管理预警系统。对未按要求建立信用档案的,将暂停受理企业发债申请;对有失信记录的发债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将视情况列入安徽省企业债券风险管理预警系统“黑名单”,并暂停受理其发债或参与发债的申请材料。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