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我省企业要建立债券信用档案制度。记者昨日从省发改委获悉,全省各地对于有失信记录的发债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将视情况列入“黑名单”。
省发改委要求,今年6月底前,各市要制订发债企业及其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等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信息目录,建立完善信用档案,并接入安徽省企业债券风险管理预警系统。对未按要求建立信用档案的,将暂停受理企业发债申请;对有失信记录的发债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将视情况列入安徽省企业债券风险管理预警系统“黑名单”,并暂停受理其发债或参与发债的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