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涨幅不高于“钱袋子”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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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版“国五条”细则发布“领跑”全国省会城市
房价涨幅不高于“钱袋子”增幅

记者 沈娟娟
 

政策发布

已备案的商品房价格3个月内不能上涨、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也能纳入合肥住房保障范围……3月31日凌晨,被称为合肥版“国五条”细则——“2013年度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终于露出“庐山真面目”。

据合肥市相关人士透露,除北京、上海、重庆等之外,合肥是全国省会城市中第一个出台地方版“国五条”细则的城市。但是,二手房过户的20%差额个税、限购区域是否扩大、二手房首付及贷款利率是否收紧等热点问题,全部“缺席”。

控制房价:不高于“钱袋子”增幅

细则第一条明确提出“进一步稳定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增加有效供应,防止新建商品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确保2013年全市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名义增幅减去CPI)。

合肥将严格执行商品房价格明码标价规定。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凡已备案的商品住房价格在3个月内不得向上调整。对预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物价、房产部门指导的商品房项目,价格主管部门暂不予以价格备案、房产部门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对于价格上涨过快的项目,由税务部门会同物价、房产部门及时进行清算、审核和稽查。

平衡供需:外来务工人员可住保障房

合肥今年将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新开工3.9万套保障房,基本建成1.6万套保障房。加快拆迁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住宅产业化进程,优先规划安排在城市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齐全,就业、就医、就学方便的区域建设保障性住房。加快城中村、危旧房改造和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进度,确保2015年年底前完成二环内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2014年年底前完成全市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继续扩大保障范围,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加快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有效缓解新就业职工住房问题;2013年年底前,把符合条件、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本市住房保障范围。

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前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明确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及土地供应数量,稳定土地市场预期。

加强管理:逐步提高预售门槛

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逐步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继续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住房项目工程建设。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管理,开展房屋中介市场专项整治,完善存量房资金托管体系,严厉打击“阴阳合同”等违规交易行为。

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统计、分析和监测,及时发布商品住房建设、交易及房价等方面信息,正确解读市场走势和有关调控政策措施。要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果,引导居民住房理性消费,形成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

国土、规划、建设、房产、财政、税务、物价、统计、公安、民政、人社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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