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综合报道 一块三毛五能干什么?一趟地铁都坐不了,但是却能让人摊上一起官司。最近,湖南人刘先生就因为在东莞使用了信用卡,欠了银行1.35元的利息没还,结果被告上了法庭。
刘先生今年40岁,他所持信用卡的信用额度是3000元,到2012年4月,刘先生在东莞累计欠款利息、复息合计是1.35元。为了这1.35元欠款,银行方面多次向刘先生催收,但他并没有还款。
为了维护合法权益,银行将刘先生告上了法庭,并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信用卡欠款利息、复息合计1.35元,以及到所有欠款还清当天的利息、复息,并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而针对1.35元的官司,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松山湖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最终,法庭支持了银行方面的诉讼请求,同时,案件受理费25元,也由刘先生承担。
其实,类似于信用卡欠款、欠息不还的这类案件,在法院也是屡见不鲜。因为1.35元打场官司,甚至不及立案费用的十分之一,这不禁让人觉得有些啼笑皆非,同时也极大地浪费了司法资源。对此,主审法官表示,造成用户欠款欠息不还的这种情况,不仅仅是用户自身的原因,也与银行一味追求发卡量,对个人资料审核不严有一定的关系,银行要从自身开始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