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下午4时许,合肥市肥东县凯悦中学一名高一男生从3楼跳下,伤势严重,据其自称是因为受到家长和老师的批评。事发后,该男生被120急救车送往省立医院进行救治,目前仍在接受治疗。(本报昨日15版)
不管何种原因促使该男生跳楼轻生,这种不顾后果的极端行为,都可视作是其对教育的一种抗议,教育制度、理念、模式,乃至从业者都应有痛感。一个已经上高一的孩子,显然很清楚自己的行为意味着什么。现在虽然他侥幸捡回来一条命,只是身受重伤,但我们更想追问的是,这一悲剧原本是否可以避免?
我们提倡了二、三十年的赞赏教育,但在教育实践中,恐怕还是批评得多,赞赏得少。另一方面,独生子女家庭普遍对孩子有溺爱倾向,导致许多孩子心理承受能力偏弱,禁不起一点挫折打击。在这种冰火两重天的教育模式下,孩子遇到特殊情形,会采取极端行为来表达抗议,或为引起家长和老师重视,就不足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