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外地男子在浙江宁波市闯红灯被交警逮个正着。得知要被处以10元罚款时,他怒道:“宁波我以后再也不会来了!”(3月24日央视)
闯红灯,也许有他个人的理由,但却是极不文明的行为。不仅宁波不欢迎,所有打造文明交通秩序的城市都不喜欢这样的游客。
因自己的错误行为而受到处罚,不去反思却抱怨,这是极端自私自利的表现,这样的抱怨恰恰说明个人素质的低下。虽然,现在有的城市交通执法还不严格,罚款也不常见。但随着文明程度的提高和管理的规范,那些闯红灯成为习惯的人,早晚是无路可走的。尽管每一个城市都愿意游客来旅游,但是,没有一个城市喜欢游客破坏文明秩序,因此,被罚发飙不过是自我安慰与泄愤罢了。
破坏了交通秩序,闯了红灯,就老老实实地接受处罚,尽一个公民的义务。发怒发飙恰恰是第二次丑陋,是丑上加丑。不过现实中,还真有这样的公民,错了不但不改,反而顽固得不得了。这样的公民与社会文明是格格不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