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新闻
市长建议为民企员工建公租房
繁华大道裁弯取直 肥西路跨南淝河
肖像被擅用,判赔6000元
合肥又有5所幼儿园试水“零租金”
同居女友生女后他另寻新欢
老木工从10楼坠下身亡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3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肖像被擅用,判赔6000元

胡安琼 记者 马冰璐
 

星报讯  2008年8月,家住合肥的张某和父母一起参加某房产公司举行的楼盘开盘宣传活动。张某独自参观现场时被某广告营销公司的工作人员抓拍了他的照片。

次日,该公司将张某的照片制作成《楼盘开盘》文章的配图放在合肥某房产网站上。2012年6月,张某的父母被朋友告知,张某的参观照片被放在网上。

在和某房产公司、房地产协会和某广告营销公司交涉未果后,张某遂起诉至瑶海区法院,要求某房产公司、房地产协会和某广告营销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150000元。

昨日,记者获悉,法院依法判决,某广告营销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当面向张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其6000元。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