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2008年8月,家住合肥的张某和父母一起参加某房产公司举行的楼盘开盘宣传活动。张某独自参观现场时被某广告营销公司的工作人员抓拍了他的照片。
次日,该公司将张某的照片制作成《楼盘开盘》文章的配图放在合肥某房产网站上。2012年6月,张某的父母被朋友告知,张某的参观照片被放在网上。
在和某房产公司、房地产协会和某广告营销公司交涉未果后,张某遂起诉至瑶海区法院,要求某房产公司、房地产协会和某广告营销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150000元。
昨日,记者获悉,法院依法判决,某广告营销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当面向张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其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