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已公布了《安徽省省属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今年,省属金融企业的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有严格标准。
该办法所指的省属金融企业是指由省政府及其部门、机构、省属企业直接出资设立并控股的或省政府直接管理的金融企业(以下简称金融企业)。金融企业负责人是指金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职务消费是指金融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时,发生的由企业承担的消费性支出,主要包括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办公用房配置及使用、通讯、业务招待(含礼品)、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等。金融企业负责人不得有下列行为:超标准购买公务车辆、豪华装饰办公场所,或者在企业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或者拖欠职工工资期间,购买、更换公务车辆、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用品;超标准报销差旅费、车辆交通费、通信费、出国考察费和业务招待费;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购置住宅、住宅装修、物业管理等生活费用,或者挪用企业的材料物资,修建和装修个人住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