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宿州男子赵某,2012年7月25日晚22时许,酒后看见他人的豪华车辆心生嫉妒,向该车的后备箱踹了一脚,将该豪华车的后备箱踹瘪了一块。日前,该“红眼男”不仅赔偿了他人8000元经济损失,还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判处管制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