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信用卡方便了生活,但它也带来了不少纠纷和麻烦。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对近4年来受理的60余起信用卡纠纷案件进行梳理发现,大部分案件是消费者透支信用卡却不还款引发的消费纠纷,另外还有部分案件涉及刑事犯罪领域。
透支不还款多为20~30岁
合肥“白领”小杨自2007年9月开始,先后向银行申领多张信用卡。但截至2009年9月,他累计欠下本金、利息等高达45901.75元。银行多次催缴,他拒不还款,银行随后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杨透支信用卡,经催缴后拒不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故判决其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银行本息45901.75元。
类似的信用卡消费纠纷有不少。法官们发现,此类案件涉案主体年龄集中在20~30岁的年龄段,这一年龄段的持卡人或没有稳定收入来源,或收入极不稳定。
同时法官们还发现,很多被起诉至法院的持卡人连开庭都无法到达,造成法院缺席审理。没有被告抗辩的事实证据,这对持卡人来说,诉讼风险极大。
信用卡诈骗手法日趋多样
2009年10月,安某在银行获取申请信用卡的王某的信息资料,当年11月5日,他冒领了王某的信用卡,并通过手机用王某的资料将卡激活,套取19900元现金。当年12月,他被警方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他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8000元。
据统计,近年来,瑶海区法院共受理涉及信用卡犯罪案件13起,犯罪手法也日趋多样。其中,大部分案件为犯罪分子有意识地通过捡拾或其他方式获得信用卡和密码,随后通过ATM机和POS机套现。也有部分是犯罪分子通过某种方式获得受害人的身份信息,然后办理或冒领受害人的信用卡。
消费者、银行均需防患于未然
面对信用卡引起的纠纷甚至是犯罪行为,消费者该如何防患于未然呢?法官建议,消费者要合理消费,切勿盲目刷卡,透支后还要及时还款;持卡人要保管好个人身份信息和信用卡信息,防止被人盗取、冒用;如果发现信用卡有异常,要及时与银行联系或报警。
同时,法官还建议,作为发行信用卡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加强发卡前的审核,从源头上杜绝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