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去年12月,合肥市民贾先生在某网店买了两条皮带,可直到现在,近三个月时间过去了,该网店卖家仍未发货。与对方多次沟通无果后,他遂一纸诉状将该网店和淘宝网告上法庭。记者从蜀山区法院获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解中。
据了解,去年12月,贾先生在某网店花152元买了两条打折的某品牌皮带。可该网店卖家一直没有发货,为此,他多次和对方沟通,但客服先是答应“尽快发货”,后又表示“交由领导处理”,“一直没有明确答复,客服甚至让我申请退款。”
贾先生认为,他与该网店已建立买卖合同关系,他有权利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同时,他怀疑对方一直不发货可能存在“欺诈”行为,“可能没有这款皮带,或者不想以承诺的低折扣卖这款皮带。”
一气之下,贾先生将该网店和淘宝网告上法庭,他觉得,不仅该网店有责任,淘宝网没有尽到监管义务,对此也负有责任。“我希望该网店向我书面道歉,继续履行合同交货义务,同时赔偿我150元交通费。”他强调说,三个诉讼请求中,网店能向他书面道歉是最重要的。
记者从承办法官处了解到,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解中,网店方面承诺,愿意免费提供两个皮带给贾先生,同时赔偿150元交通费。至于他要求的书面道歉,网店方面表示,如果调解成功,愿意在调解书中向贾先生书面道歉。
据承办法官介绍,对于贾先生提出的淘宝网未尽到监管义务一事,淘宝网目前尚未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