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压力是当前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一大瓶颈。《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20条”意见)指出,民营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减轻民企负担志在必行,一方面,要通过清理隐性收费来“减负”,同时,对成功上市的企业,财政将给予奖励。
清理隐性收费来“减负”
据了解,在我省有关部门的最近调研中,40%的民企反映综合税率高,税负重。即使在经济环境不景气时期,税负也没有明显减轻,部分地方甚至出现让企业提前“预交税款”。
对此,“20条”明文规定要落实民企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对小微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该免的免,该优惠的优惠。
其实, 除了税务负担重,检查费、会员费、赞助费等给民企也带来了不小的资金压力。对于存在的隐性收费,我省将严厉清理。
成功上市将获百万奖励
另一方面,对融资工作表现突出的民企,也有奖励。
“20条”规定,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帮助企业做好上市申报工作。而对成功上市的企业,省和同级财政将分别给予100万元奖励。
“20条”也指出,对于成功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债务融资工具、中小企业私募债和中小企业集合信托计划的中小企业,省和同级财政按照发行额度3%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