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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学前教育管理条例》 调研会纪实
合肥小学创新型教学实践结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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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学前教育管理条例》 调研会纪实

深海
 

2月27日,省教育厅在合肥市教育局针对即将出台的《安徽省学前教育管理条例》召开了专题研讨会,与会的相关领导和学前教育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民办幼儿园的负责人,认为安徽省已初步实现了学前教育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发展方针和目标。研讨会上,林旭幼教集团董事长李林,针对当前民办幼儿园发展中的特点和问题,提出了以下五点建议:

一、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第37条规定:(民办教育机构)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条例》对民办幼儿园的收费备案制度应予以明确体现。

二、为鼓励和扶持民办幼儿园的发展,体现党和政府对民办幼儿园的关怀,建议参照浙江省对民办园幼儿教师的补贴办法(如:具有小一职称的的民办幼儿园教师政府每月补贴800元,小高职称的民办学校老师每月补贴1200元),给予民办幼儿园教师每月一定的岗位补贴。

三、建议民办幼儿园教师退休后也应享受公办幼儿园老师同等待遇。

四、明确免收民办幼儿园物业费。

五、民办幼儿园是当前学前教育事业主体,需要政府和全社会的关心、爱护和扶持,才能走向健康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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