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昨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的意见》正式下发。今后,流动人口只要持居住证便可实现子女就近入学,申请保障性住房等政策。
意见规定,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户口准入条件的,都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对于在我省就业的人员,获得设区市市级(含省直管县)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其他紧缺人才的,还准予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在就业地落户。 对于流动人口子女符合接受义务教育条件的,可以持居住证与子女身份证明,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向居住地学校申请入学,学校不得拒收。如果学校因超过班额标准接收确有困难的,应当提请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部门统筹就近安排入学。
流动人口也可以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技能鉴定。
意见还提出,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配置计划,要考虑流动人口的基本需求,逐步把流动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如果流动人口符合居住地规定的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可以凭居住证申请保障性住房。
流动人口在当地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