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核发权限将下放到各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实施。
据介绍,即日起,我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结业、肄业)由各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核发,省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将不再受理有关事宜。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管理,全省普通高中毕(结)业证书由省教育厅负责统一印制,省教育厅根据各市当年普通高中毕业生数,于每年4月发放至各市。